王阳明儒释道全能大家,做粗浅一解!!

王阳明儒释道全能大家,做粗浅一解!!

明代王阳明,是精通“儒释道”三家的全能大儒,创立了颇具特色的“心学”,即相当于现代的《心理学》。其“心外无物,心即理”,是“心学”的主要核心思想。心,指主体之心;理,指客体事物之理。意思是“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可以说,王阳明直指儒家的“天人合一”说,或“人心天心合一”说,或佛道两家的“物我一如”说。我看,倒是来得爽快!紧随其后,再看“致良知”,既明示了心学的良心良知说,又按揭佛道两家的“本我”说,或“真我”说,或“真心”说,或“真意”说,或“阿赖耶识”说,或“元神”说王阳明心学与佛家思想,或老子的“后识”说;既明示了心学的“知行合一”说,又按揭佛道两家的“本觉”,或“元神”与本能的“识行合一”说。最后又以“格物”说,暗喻老子有关“化欲去恶”法,圆心学的“为善去恶”说,倒是做得圆融,做得方便。不得不说,古人赋予王阳明儒释道全能大家,确实实至名归,名不虚传,让世人钦佩之至!为此,本作者也想借此方便,将王阳明“心学”中精髓之经典之句,即“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王阳明儒释道全能大家,做粗浅一解!!,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以“佛道两家学问”作为参考,做粗浅一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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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善无恶心之体。

“无善无恶心之体”,指人在“虚无、清静、自然”状态下,所表现的无意,“无知无欲《道德经(第三章)》”之状,或喻为“空识”状态,或喻为“空识之体”。

“空识”,是“潜意识(佛家称“阿赖耶识”,道家称“元神”)”的组成部分,指人“显意识(佛家称“识神”,或统称“六识”,即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道家称“凡神”)”退出,“潜意识”将要复出而未复出时,所呈现的“空”,或“无”,或无意,“无知无欲”的状态;或人“潜意识”退出,“显意识”将要复出而未复出时,所呈现的“空”,或“无”,或无意,“无知无欲”的状态;或一个念头退出,另一个念头将要出现而未出现时,所呈现的“空”,或“无”,或无意,“无知无欲”的状态。

“空识”具有涤除心中一切念头和烦恼,为“潜意识”收集体内外客观事物信息素材的功能,及将收集到的客观事物信息素材,存储于“潜意识库”的功能等。

“空识”,以理而论,是以“我空、有为空、无为空”为理,以“万事万物皆空”为主要特征;以法而论,是以“有为法空、无为法空”为法,以“万法皆空”为主要特征;以德而论,是以“无我”为德,以“非善非恶性”为主要特征;以智而论,是以观察“空理”为智,以“无意、无欲、无知、无为用事”为主要特征。

以上,讲的是人“空识”的体用。其中,空识之体示现的“非善非恶性”,便是对王阳明心法“无善无恶心之体”见解的诠释。按佛道两家的说法,“无善无恶心”,就是源于人的空识之体,或源于人的无意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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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有善有恶意之动。

“有善有恶意之动”,指人有两种意识之分。

一种是“潜意识”。

“潜意识”由“本我意识”和“人体本能行为”构成,即“潜意识”自觉而又直接地转化为人体本能,作用于人体内外客体,随客观规律而作;随自身先天和后天的习性和习惯行为,及后天培养成的熟练行为而作;自觉而又直接地,本能地实施避险,及时准确地消除来自于体内外客体对自身的隐患;自觉而又直接地,本能地进行自身生理机制调理等。

“潜意识”,来自于先天,是人从道承袭而来,是人在“空识”状态下透出后,以“不思而思”,“不为而为”,所示现的善意性,善行性,即以“无为而无以为”用事,所示现的“上德性”;以“无为而无不为”所示现的善行性。

“潜意识“以“不思而思”的思维方式,通过在空识阶段收集到的人体内外客体信息素材,及对意识库中意识材料进行分析、判断、筛选、整理、加工、编纂等,针对现在时和未来时所需,结合过去时和现在时所学、所知、所用,将符合现在和未来客观的信息材料,转化为正确意识,给予认知和认定。并将过去时养成的行为习惯,针对现在时客观需要,将整理完善的成品意识材料进行提取后,及时地,本能地作用于人体内外客观事物王阳明心学与佛家思想,运用于自身日常学习、生活和劳作中。并以平时与生俱来习性,或培养成的习惯,应其所需。如人以“不思而思”,“不为而为”,本能地行“吃、喝、拉、撒、走、跑、穿衣、洗衣、做饭”之事等;或本能地运用平时培养训练成就的良好技能,熟练地驾驶汽车,熟练地操作机床等;或针对人体内外客体突发状况,及时准确、快速、敏捷地做出行为反应等;或将整合好的成品意识材料转化为记忆信息材料,储存于意识库中,以备未来所用等。

“潜意识”具有对意识素材进行分析、判断、筛选、整理、加工、编纂的功能;具有对意识材料进行正确认知和认定的功能;具有“潜意识与本能行为”形成统一,即“知行合一”用事的功能。

“潜意识”在思维上,是以“不思而思”为主要特征;在道德意识上,是以“善意”为主要特征;在行为上,是以“知行合一”为主要特征;在收集意识材料上,是以“本相性、客观性、全面性、真实性、恒常性、前瞻性、实操性”等为主要特征;在认知上,是以“符合自然规律”为主要特征;在认定上,是以“符合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等。

以理而论,“潜意识”是以“永恒不变的本体”为理,随“客观事物规律”用事;以法而论,“潜意识”是以“无为法”为法,以“历史唯物辨证发展观”用事;以德而论,“潜意识”是以“利他”为德,以“无为而无以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用事;以智而论,“潜意识”是以观察“内在实有”为智,以“智慧”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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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是“显意识”。

“显意识”,来自于人的后天,是人在大自然的长期实践中进化而来,是人在“非虚无、非清静,非自然”状态下,以“有思而思”,“有为而为”而作,所示现的恶意性,恶行性。

“显意识“以“有思而思“之思维活动,通过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收集人体内外客体素材,及对过去时意识库中存储的意识材料进行有意识地,有为地,有目的地进行分析、判断、筛选、整理、加工、编纂等,有分别地针对自身,或集体、社会、国家、世界、大自然等所需,结合过去时和现在时所学、所知、所用,所得到的经验教训等,主观认为对符合自身利益的意识材料给予认知和认定。并将其用于谋取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行为,结合实际,主动接受某些思想教育和培养和训练等。待成熟后,以人体主观能动性行为,主动作用于人体内外客体,或主动运用自身日常的天赋习性,及学习、生活和劳作习惯,获得所需。如“有思而思”,“有为而为”地通过接受教育培训,训练,而成就的技术或技巧,用于谋取自身利益,而获得自身价值等;或用于谋取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世界利益,大自然利益,而满足自己的欲望等。

“显意识”具有对意识素材进行似正确非正确之分析、判断、筛选、整理、加工、编纂的功能;具有对意识材料进行似正确非正确判断,及似正确非正确认知和认定的功能;具有与“潜意识”各行其道,“分庭抗礼”,抵制“潜意识”用事的功能。

“显意识”在思维上,是以“有思而思”为主要特征;在道德意识上,是以“恶意”为主要特征;在行为上,是以“主观能动性行为用事”为主要特征;在人体实践上,是以“知行分离”为主要特征;在收集意识材料上,是以“表相性、主观性、片面性、虚假性、短暂性、现实性、盲目性”为主要特征;在认知上,是以“符合和满足自身利益规律”为主要特征;在认定上,是以“符合和满足自身环境条件”为主要特征等。

以理而论,“显意识”是以“事物外在变化无常”为理,以“主观唯心主义”用事;以法而论,“显意识”是以“有为法”为法,以“主观能动性”用事;以德而论,“显意识”是以“自我”为德,以“为之而无以为……为之而有以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用事;以智而论,“显意识”是以观察“外在实有”为智,以“聪明和机巧”用事。

以上,讲的是人的“潜意识”和“显意识”的基本含义及各自的体用。其中“潜意识”体所示现的“善意善行性”;“显意识“所示现的“恶意恶行性”,便是对王阳明心法“有善有恶意之动”见解的诠释。此句,虽王阳明没有点破其中玄机,但“有善有恶心”,分别来源于“潜意识”和“显意识”。作为精通儒释道的全能大家的王阳明,应该是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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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善知恶是良知。

“善”,源于人“潜意识”本性。“知善”,是人“潜意识”通过收集分析判断客观事物信息材料,思大自然所思,欲大自然所欲,需大自然所需,务大自然所务,而形成“潜意识与大自然合一”境界,所得到的真知,所行得通王阳明儒释道全能大家,做粗浅一解!!,所行得方便的善意善举。如“潜意识”因生善意,善欲,做善事,又不图任何回报等,而心生快意等。

“恶”,源于人“显意识”本性,是“显意识”湮灭“潜意识”上善性,而以“损人利己”用事,所表现的恶意恶行。“知恶”,是“潜意识”对“显意识”逆道而行,知行不一,所表现的假知和假善,而表示不满。如“潜意识”对“显意识”的为善而善,为美而美,即“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道德经(第二章)》”,或有为做善事,又图回报等,即“有为而有以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而心生不快等。

以上,讲的是人“潜意识“和“显意识”的意识和行为倾向。其中“潜意识”体的“知善知恶性“,便是人们常说的“良心发现”。这便是对王阳明心法“知善知恶性”见解的诠释。他告诉人们“知善知恶心”,即良心良知。按现代心理学的说法,就是来源于“潜意识”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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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为善去恶是格物。

“为善去恶是格物”中的“格物”,指穷究事物的道理。“穷究”,指穷追不舍地掘根溯源。然后,再选择一种好方法,好做法,以“致虚、致静、致自然”法,让人的“潜意识”透出。使其充分发挥作用,除掉“显意识”时常出现的恶意,以纠心中不善不正,使人成就道德主体,直至达到善性俱足,实现“心即理”,即心天和,心道和,心同大自然和,呈“知行合一”式而作,成为极致良知之圣贤。这就是“为善去恶是格物”的基本含义。

根据王阳明的观点,天赋人心,天理必然隐匿于人心,即天心即人心,人心即天心;道赋天心,道理必然隐匿于人心,即道心即人心,人心即道心。如此,天心道心至善至美王阳明心学与佛家思想,完美无缺,人心即至善至美,完美无缺。天道理法究竟,人心必究竟。那么何必再究心外之物,心外之理?如此,王阳明心学,与佛家所说的“心外无佛”,“佛在心中求”;道家的“道在我心“,“道在心中求”等,如出一辙。

当然,乍听起来,“为善去恶”中的“为善”,确实也有“有为而作”之嫌,与老子所嫌弃的“有为而无以为……有为而有以为《道德经(第三十八章)》”,同属下德,或无德层次。如果按圣人标准要求,好像确实欠些火候。也就是说,王阳明好像在做圣人的标准上,有些迁就。可而后王阳明的飞来一笔“致良知”,倒是让世人觉得在儒家中属于绝笔之作,竟与佛家“四禅天”以上境界的“非想非非想”;道家“性命双修”中的“炼虚还道”;老子的“知其白,守其黑……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道德经(第三十八章)》”等,同属一个境界,同在一个层次。看来,王阳明当真没有辜负精通“儒释道”全能大儒的称号!其说,其做,还真不愧圆满。不客气地说,这可能是未融会贯通儒释道者,当真学不来的,实在让世人佩服至极!“致良知”,这一圣人准标准的推出,将人“潜意识”所表现的“无为而无以为”之上德,被王阳明矗立于道德高堂之上。从人的普通良心良知,升华到极致良心良知,使人真正成为道德主体。同时也意味着人在“致虚极,守静笃”状态下,在“潜意识”的作用下,“显意识“之假我,如果“化而欲作,吾(潜意识之真我)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显意识)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道德经(第三十七章)》”,致使“显意识”被“潜意识”彻底湮灭,妄欲化为乌有,使老子的“化欲去恶”之法,就在人“虚无、清静、自然”的状态下,轻而易而又自然而然地得以实现。“这一笔”,就像是“这一拜”。王阳明拜出了儒释道三家的领袖,拜出了儒释道三家的“识学”,在“化欲去恶”之法上得到共识。并从中概括总结成为“心学”精髓,为人如何实现道德主体;为人如何实现“人心天心道心”化为一统;为人如何实现“人地天道大自然合一”自然天成,而以无为用事;为人如何实现从良心良知,升华为极致良心良知;从“显意识”的有为用事,递进为“潜意识”的无为用事,而实现“知行合一”;从下德或无德之人,递进为圣人,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王阳明心学,可以说是从儒家的“灵明”论,佛家的“唯识论”,道家的“元神凡神论”,及三家的“天人合一”,“人地天道大自然合一”,“物我一如”等学说而来。虽说法不同,但见解同。而值得称赞的是,王阳明将儒释道三家学问,以“融为一体,取之精华”为用,倒是让世人不得不给予大大赞之。笔者认为,将精通“儒释道”三家之全能大儒的名号,赋予王阳明先生,确实当之无愧!

学识有限。细说缺知,粗说漏意。不足之处多有,还请读者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