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之佛

佛法作为一个概念,有多种定义。如果运用把佛法拆解为“佛”和“法”两个字进行单独的各自解释的方法,“佛”的定义相对简单明确。“佛”即佛陀佛家思想核心理念,一个觉悟的人。衍生扩展为接受并具有佛教思想和理念的群体。“法”的定义就相对复杂。本书论述的“法”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教义和学说;二是现象和规律。作为教义和学说的“法”因以人的言教作为对象和载体,主观色彩浓郁,从不同的立场、目的、时间、环境等来看,有着不同的解读。作为现象和规律的“法”因物的存在作为对象和载体,虽然也有主观个体的因素,但客观性、普遍性、确定性是主要特征,相对而言争议和歧义少一些。再把“佛”和“法”组合起来,构成一个统一的词语“佛法”来进行解释,本书论述的佛法也相应的有两种含义。一是佛教的教义和学说;二是佛教认为的宇宙万物运行的现象和本质。

佛法有信、解、行、证四种方法。信即相信遵循;解即解读领悟;行即修行实践;证即收获结果。信、解、行、证四法均由个人进行,不可避免地产生千差万别的情况。本书认为四法中解是核心关键的一环,因此以解法为论述主要内容。信法要求无选择的顺从相信,尽量去除个体有选择的方式。解法依据个体的具体实际情况,允许用个体的、差别的方式,进行不同的思考理解,并根据不同的解法作为指导,形成不同的行法路径,产生不同的果法结果。从这一层意思来说,“自”和“解”是相通的,无非通过加上一个“自”字强调和突出“解”的自由选择性和自我独特性。 佛教典籍分为经、律、论三类。论即后人对佛陀言教的思考和阐述。历史上,高大者如龙树、提婆、无著、世亲等著有大量论书,还有更多的不知名或没有留下姓名的论师创造出浩如烟海的论著。这些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民族、不同文化语言的众生,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个体的努力,阐发各自的观点,极大地丰富了佛法的广度和深度。从这一角度而言,本书以论取名,也是以前辈先贤为楷模,学习他们的独立意识、创新热情和自强精神,于笔者个人来说存留自己的所思所想觉醒之佛觉醒之佛,若于大众来说有益于思想交流互鉴佛家思想核心理念,甚至有助于大家找到属于自己的解脱之道佛家思想核心理念,那真的是无量功德。

正所谓“说己说人,渡己渡人”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