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与合理规划的问题分析

浅议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摘 要]历史文化名城不仅仅是建筑物那么简单,它见证了历史的变迁,浸染了历史的气息,我们对文化名城不仅要保护,更要合理规划。什么是文化名城?为什么要保护文化名城?怎样保护文化名城?本文将从解答这三个问题的角度来讨论文化名城风貌保护与合理规划的问题。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 保护 发展 趋势

中图分类号: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127-01

一、什么是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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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在谈保护文化名城,保护文化遗产,可是什么是历史文化名城?这个问题也许并没有过于深究。然而,谈到文化名城风貌的保护与合理规划,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这个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遗产有清楚详细的界定,即物质形态的文化遗产至少包括三个方面――文物、建筑群和遗址。文物就是从历史 、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建筑物、碑雕和碑画、具有考古性 质成份或结构、铭文、窟洞以及联合体。建筑群是指从历史 、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得单立或连接 的建筑群。遗址是指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与人联合工程以及考古地址等 。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性城镇又有一定的区别,前者还包含了和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文物建筑的历史地区以外更广泛的内容。

二、保护与规划文化名城的现实意义

城市集人类文明之大成,它已不单单只以物质形态存在,更重要的是它的文化内涵,城市的身上浸染着浓厚的文化气息。历史文化名城是城市文化的集中体现,可以说它是城市的精魂。然而,发展是顺应时展的,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建设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问题越来越难以解决。保护并不等于守旧,发展也不等于要破坏遗产。因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我们在关注城市发展的同时,还必须重视、保护、和发展这些文化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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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何保护与合理规划文化名城

历史文化名城不能与一般城市同日而语,它们承载了重要的人类历史文化遗产。历史名城是一个城市历史价值、艺术价值以及科学价值的集合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任务是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工作中的第一要务,总体规划及城市空间的发展规划都要在保护的基础上来制定。

城市的风貌并不单纯是建筑物的风格,它还包括了城市的结构、布局、标志乃至天际轮廓线,每一座城市有其不同的特点与个性,这些特点受到地理气候、风俗习惯、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老城的每一个部分都有历史赋予它的特殊职能,例如道路把各个地段分割成不同的区域和空间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与合理规划的问题分析,是帮助人们联系、交往的重要途径;广场能够目的性地集结人群,在历史上一般用于宗教集会、军事动员、贸易交往、政治发表等集体活动,它的位置对宗教地位、社会地位都有一定的影响,可以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广场是观察一座城市的生活方式的最佳场所之一。

在继承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我们还要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保护与合理规划的问题分析,处理好新建筑与老城市的关系 ,使这些新建筑在高低、大小、轮廓、色彩、风格等方面与老城建筑和谐一致,使传统建筑的面貌得到继承与发展。譬如说,老建筑一般是砖墙,窗是木雕的,而现在的建筑物一般使用水泥、钢筋和一些新型材料,这样的新建筑建成以后,与老城极不搭调,一些违章建筑的搭建更是破坏老城的风貌。

(一)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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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是必要的,但不能以牺牲城市的文化价值为代价。可持续发展观是近年来颇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它要求一方面按照事物本身的衍变规律办事,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资源消耗和环境的破坏。具体到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领域 ,就是要求在保持文化名城的社区形态、建筑特色、历史文化内涵的同时,注意保护环境,尽量节约能源和资源,以更好地满足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需要。

保护也不能“原封不动”。民众普遍认为,保护就是尽量不动这些不可再生的遗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但是文化名城与一般的文物有很大区别,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地不动,原封不动,不仅不现实,而且还会严重影响到城市的正常发展。保护文化名城的形势很严峻,可是我们不能因为它严峻就因循守旧,为了保护而保护。只有积极转变观念,让文化名城尽可能地参与、融于民众的现实生活中才是实际的、可行的、可持续的,也只有在保护中求发展才能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真正的保护、保存、修复和进一步的发展。

要解决历史名城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应遵循以下三种模式 :

1.发展不快的古城适用集聚发展模式;

2.发展比较快的古城适用郊区化模式;

3.发展快的古城适用分散化城市发展模式,也就是新区与古城分散发展模式。表现在城市的城乡关系、城市与区域发展的相互协调 的网络关系

(二)要加大对文化名城保护的投入

加大对名城的保护,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资金投入,二是法律保护。我国不仅在文化名城保护的资金投入上不重视,在法制建设方面也不尽如人意,法律和法规的不健全、民众法律 意识的淡薄都极大地阻碍了名城保护的步伐。政府着手组织编制科学的、可持续的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的总体规划 。

(三)历史名城的保护需要广大民众的共同参与

历史名城风貌的保护首先涉及到其周围的居民。所以,保护还需要充分调动原居民和外来人口的积极性,以便于参与到名城保护发展的各个方面。周围民众的共同参与对名城风貌的成功保护举足轻重,应大力提倡、鼓励民众自发的保护行为。通过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整治 ,能够丰富它们的城市职能,从而促进地区发展,给地区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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