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道教学者李嘉谋:《老子》五千言,以之求道则道得

南宋道教学者李嘉谋曾说:“《老子》五千言,以之求道则道得,以之治国则国治,以之修身则身安。”这里概括了老子思想的主要方面,即求道、治国、修身,亦即哲学、政治、养生三个方面。当然,老子的思想博大精深,所涉内容极其广泛,但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大致可以把握其主要内容。我们发现,老子的哲学思想与对礼制文化的思考以及生命价值的思考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老子由道而到社会与人生的探求过程中,自始至终贯彻着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和”。《老子》第55章云:“知和曰常。”王弼解释说:“物以和为常,故知和则得常也。”确实,老子思想中充满了和谐智慧,对此,本文拟作简要论述。

一、天地之和

老子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建立起了以“道”为核心的哲学体系,从宇宙论的角度讲,道是天地万物之本原,这是《老子》书中反复加以阐述的,如:“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4章)“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老子》第51章)道是万物之宗,天地万物、宇宙间的一切,都是由道生育而成的,而道这种生生不息的作用,又是以“和”为增加的。例如对于道生万物的过程,老子用极其精辟的语言概括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第42章)这既是指道创生万物的具体过程,同时又是一种高度的抽象,这里的“一”、“二”、“三”并非简单的数字,而是具有丰富的内涵。而且,为什么是“三生万物”呢?看来这个“三”是十分特殊的,严遵《老子指归》将“三”释为“和、清、浊”;《老子河上公章句》则云:

道始所生者,一也,一生阴与阳,阴阳生和、清、浊三气,分为天、地人也。[3]

河上注把“三”解释成和、清、浊三气,由此演化为天、地、人三才。受河上注的影响,以后很多《老子》注家直接把“三”理解为三才,当然,三才的形成乃是以和作为基本条件的。

不过,在老学史上,还有一种十分流行的观点,即直接把“三”解释为“和”或者“和气”。如唐代李约云:

三者,阴阳相感通而生和气也。和气聚而生万物也。[4]

李约的注解颇具代表性,宋代许多解《老》的学者也有类似的观点。如司马光用“济以中和”[5]解释“三”,陆佃则云:“道生一,太极也。一生二,阴阳也。二生三,冲气也。有阴有阳,而阴阳之中又有冲气,则万物于是乎生矣,故曰三生万物。”[6]冲气也就是和气,如范应元云:“冲、虚也,和也。”[7]这些老学研究者认为,为什么三能够生万物呢?是因为三代表“和”,万物正是由“和”或“和气”而形成的。这种观点强调了“和”在道生万物这一创生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应该说,这是比较符合老子原旨的。由此也可以推知,既然天地万物由“和”而产生,那么天地万物本身也当然是和谐有序的。老子之道的另一层含义,当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而宇宙之内一切事物变化发展的规律,无不以“和”为特征。《老子》第2章讲到事物发展的对立统一: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通行本无“恒也”两字,据帛书本加。“恒也”两字十分重要,说明事物的存在不是单一的,而是以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之类的形成相对存在,且彼此之间相互信赖,相互转化,由此体现出了“和”的法则。又如以下的论述:

曲则全,枉则直,漥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足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老子》第22章)

祸兮福之所倚,福之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人之迷,其日固久。(《老子》第58章)

这都是讲事物对立转化的规律。在《老子》书中,相互对立的概念非常多,除上面提到的有无、祸福、枉直等以外,又如大小、轻重、雄雌、生死、强弱、刚柔、是非、智愚、治乱等等,以上诸因素的运行变化,都遵循道的法则,一言以括之,即:“反者道之动。”(《老子》第40章)道的运动,使一切事物都向着相反的方向变化,这是老子对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深刻表述。该命题表明,宇宙万物的变化,都要走向自己的对立面,这是一个普遍的法则。而且,这种变化是循环往复,永不停息的,也是和谐发展的,因为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它强名之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老子》第25章)。万物的运行,总是要“复归其根”,回到其本始状态,道循环往复的运动是和谐的运动。

从道生万物到道的运动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是儒家思想吗,都体现出了和的原则,而道本身最大的特点也是和,和即自然。《老子》第25章云:“人法地南宋道教学者李嘉谋:《老子》五千言,以之求道则道得,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这几句话的解释,《河上公章句》曰:

人当法地安静和柔也,种之得五谷,掘之得甘泉,劳而不怨,有功而不置。天湛泊不动,施之不求报,生长万物,无所收取也。道德清静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然生长。道性自然,无所法也。[18]

王弼注曰:

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用智不及无知,而形魄不及精象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是儒家思想吗,精象不及无形,有仪不及无仪,故转相法也。道顺自然,天故资焉法于道,地故则焉法于天,人故象焉。

河上注较为简要,但也抓住了要害,即“道性自然”,也就是说,道的本性就是自然。由于道的作用,那么宇宙万物及社会人事都应顺着自然的品性去发展。王弼注更为详细,并深得老子思想的要旨:“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可见,自然是去掉外界的干扰,任事物顺着自身的状况去发展。自然是“穷极之辞”,除此,没有更好的辞来描述道的特性了。道性自然,天、地、人最终所取法的都是自然:“希言自然。”(《老子》第23章)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51章)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17章)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64章)

以上所说的自然,都是指一种顺任自然的状态。这些描述,从宇宙、社会、人事各方面表现出了老子之道的具体内涵,也体现出了老子之道的和谐特征。

二、社会之和

老子深刻地认识到,儒家的礼制文化造成了社会的不和谐,所以指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老子》第18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老子》第19章)“无民之难治,以其智多。”(《老子》第65章)老子认为,如果要真正使社会归于宁静与和谐,就必须对以仁义为中心的政治伦理信条进行反思。他说: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仁为之,而有以为,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老子》第38章)

老子指出,只有那些对道有真正领悟的上德之人才能无为而无不为,相反,那些对道没有领悟的下德之人则难免有所局限,而现实生活中普遍的虚伪和混乱,正是由儒家的礼制文化所造成的。老子认为,要想使社会回归到和谐的状态,人们需要换一种生活方式,于是他提出了其理想政治。老子理想的政治是道治,道治的主要内涵是无为。老子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即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社会,一定是和谐的社会。由此可见,“无为”的观念,在老子思想体系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如陈鼓应先生所指出的:“老子著书立说最大的动机和目的就在于发挥无为的思想。甚至于他的形上学也是基于无为思想而创设的。”[10]

老子无为的思想贯穿全书,典型表述如第57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无为”是老子政治思想的总纲,“好静”、“无事”、“无欲”都可视作“无为”的内涵,按其本意,即是对事情不加干预,顺任自然,正所谓“圣人……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无为”,是针对“有为”来说的,如: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以是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第75章)

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老子》第57章)

社会上的种种不和谐,都是“有为”造成的,这里的“有为”,实际上就是“妄为”。由于统治者的妄为,国家昏乱,以至难以治理了。因此,老子强调,高明的统治者,应该“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老子》第2章),“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老子》第47章)

当然,老子倡导的无为,并非消极的无所作为,而是在自然的原则下不妄为,最后的结果则是“无为而无不为”,即如37章所示: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又如第48章所云: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看来,“无为”是一种手段、方法,而“无不为”才是真正的目的,侯王体道,以无为的原则进行治理,“天下将自正”。这里顺便指出,由于帛书甲、乙本第三十七章首句作“道恒无名”,而不是“无为而无不为”,而四十八章的“无为而无不为”六字,帛书甲本、乙本则全残,故有学者指出,“道恒无为”是老子原文,老子谈“无为”,但不谈“无不为”,如高明先生即认为:“今本‘无为而无不为’句,世传本中出现的次数不同而皆有之,已成《老子》中的名言。但在帛书《老子》甲、乙本中,均无此痕迹。帛书《老子》只有‘无为而无以为’而无‘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无不为’本不出于《老子》,它是汉初黄老学派的产物。”[11]这一观点得到了很多学者的认同。然而,郭店楚简《老子》的出土,证明此观点并非确论,如廖名春认为,郑良树、高明据帛书甲、乙本推断王弼本第37章“无为而无不为”中“而无不为”四字系衍文,为后人篡改所致,这一看是正确的,因为竹简《老子》此外亦作“道,恒无为也”。但并不能够由此得出《老子》原本没有“无为而无不为”思想的结论,因为今本《老子》第48章“无为而无不为”之文,楚简正做“亡为而亡不为”。可见,从荆门楚简本《老子》看,今本《老子》关于“无为而无不为”的几处记载虽在流传过程中不免有错讹存在,但今本《老子》第48章的“无为而无不为”说肯定是“《老子》原本之旧”。结合楚简本《老子》,再从帛书甲、乙本、严遵《指归》本、《老子》一书的思想体系和思维方式看,否定老子有“无为而无不为”说都是不能成立的[12]。显然,无为而无不为确是老子的思想,无为是顺其自然发展,无不为则是自然而然地成功了,这就是《老子》第3章所说的:“为无为,而无不治。”与无为相关的另一概念是清静,司马迁评价老子时用的是“无为白化,清静自正”八个字,清静无为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老子》第16章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伞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虚静是道性的一种描写。万物的生长发展,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最后要回归到静的状态,静即是本根,这是由道的特性所决定的。道的这一特性,决定了老子在政治上的主张是清静无为。所以他说: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老子》第37章)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老子》第45章)

老子主张清静无为,反对的是急躁烦扰,所以他认为“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60章)。对于此句,王弼注曰:

不扰也。躁则多寒,静则全真。故其国弥大,而其主弥静,然后乃能广得众心矣。

王弼的理解,可谓把握了老子思想之要旨。与清静无为相关的另一主张,那就是提倡“不争”。《老子》第67章云:

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老子把“不敢为天下先”视为“三宝”之一,可见他对“不先”、“不争”的重视。老子以水、江海为喻,阐明了“不争”的道理: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第8章)

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圣人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第66章)

老子尚水,以水喻道,因为水是不争的,然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老子》第73章),所以老子得出结论,“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人效法天之道,故“人之道为而不争”(《老子》第81章)。值得注意的是,老子的不争,并非放弃,并非消极退让,而是“无唯不争,故无尤”,“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可见,不争只是手段、策略,“天下莫能与之争”才是结果,这与无为的思想是一致的,即无为而无不为。最后还要谈到的是老子“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第80章云: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徒;虽有舟车,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此章为老子思想带来许多是非,曾被普遍指责为消极落后、开历史的倒车。现在看来,这种指责显然是片面的。“小国寡民”的理想社会带有对历史的追忆,并且不可能实现,但仍然有其积极的意义。有学者指出,老子的理想社会,相当于中国古代井田制度的时期,反映了老子崇古的倾向与对过去公社生活的憧憬,并且,这不是老子一人的独自特点,而几乎是先秦诸子的共同向往[14]。有人认为,“小国寡民”集中体现了老子的各项基本政治原则,是老子用以解决他的时代的迫切问题的总方案,老子试图通过这一方案来消除战乱,为人民提供一种纯朴自然、安全、宁静的生活,这是符合当时人民的要求与愿望的,也是人民所渴望的[15]。这些看法都有一定道理。老子通过他的理想设计,希望人民回到一种纯朴和谐生活中,能够“自化”、“自正”、“自富”、“自朴”,其实这也是《老子》第65章“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之意。应该指出,这章历来被认为是老子在推行愚民政策,这也是有违老旨的。其实,这里的“愚”并非指愚昧,而是淳朴、质朴是意思,如范应元的解释:

将以愚之,使淳朴不散,智诈不生也。所谓“愚之”者,非欺也,但因其自然,不以穿凿私意导之也。[16]

范解是非常有道理的,老子所说的“虽有舟车自然而然顺其自然是儒家思想吗,无所乘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正是“淳朴不散,智诈不生”的具体表现。“因其自然,不以穿凿私意导之”,即是无为而治;无为而治的结果,即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由此可见,老子“小国寡民”的政治思想,体现了老子对和谐社会的构想,与他的无为而治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三、个体生命之和

《老子》一书中含有丰富养生思想,其中既有养生学的基本原则,也有具体的养生方法,因此,道教、医家等都把老子尊为养生的祖师。老子之道,既是世界本根的自然之道,又是“清静无为”的治国之道,还是“深根固柢”的“长生久视之道”。

首先值得关注的是,老子明确提出了养生的概念。《老子》第50章云: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善摄生者”就是善于养生的人。人生在世,有一部分经历着自然的生死过程,还有一部分,由于求生过度,反而伤害了生命,只有极少数善于养生的人,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得以长生。这里顺便讨论一下“十有三”的含义,在老学史上主要有两解:一种理解为十三,如韩非子《解老》认为指“四肢与九窍”,河上注亦认为是“九窍四关”,还有解为“内五脏,外八使”或“五脏、五形、三田”[17]等等,内容各异,但不离十三之数,此类解释,似显牵强。另一种观点则把“十有三”解释成十分之三,如王弼即认为是“十分有三分”,王弼的理解有其合理之处,但也产生了一个问题:生、死之徒以及“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之徒各十有三,总计为十分之九,那么还有十分之一哪里去了呢?很多解《老》者认为十分之九乃是大约言之,当然也可以说通,但并非确解。个人认为苏辙的解释颇有可取之处,他说:

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不生不死,则《易》所谓寂然不动者也。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也。

苏辙认为十分之九言生死之道,剩下的十分之一乃指不生不死之道,即超越生死之道,这一解释也许更加切合老旨。在第59章,老子进一步阐述了“长生久视之道”:

治人事天,莫若啬。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是谓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这一章反映了老子思想中把养生与治国结合起来的特点,在治国方面,可以理解为爱惜形神、无知无欲、实行无为的政治,即可长久地治理好国家。但此章也可以从养生的角度理解,如《河上公章句》云:

国身同也。母,道也。人能保身中之道,使精气不劳,五神不苦,则可以长久。人能以气为根,以精为蒂,如树根不深则拔,蒂不坚则落。言当深藏其气,固守其精,使无漏泄。深根固蒂者,乃长生久视之道。[19]

河上公注所突出的是老子养生思想的特点,在这里也得到了体现。老子养生之道的精髓,概言之,仍然在于“和”。而要达到个体生命之和,则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注意:

其—,养神。

老子认为,人的生命是魂和魄的和谐统一,如果精神与形体合一不离,则形神相依,可以长寿。所以,老子的养生思想重视养形,但更重视养神。例如第6章说:

谷神不死,是谓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这一章历来为研究老子养生思想的学者所重视。谷神所指为何,乃理解此章的关键。《河上公章句》云:

谷,养也,人能养神则不死。神谓五脏神也。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肾藏精与志。五脏尽伤,则五神去。

河上公将“谷神”解释为“养神”南宋道教学者李嘉谋:《老子》五千言,以之求道则道得,十分独特,而从养生的角度来看,这一解释还是可取的。的确,养神在老子养生思想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养生的关键之所在。

其二,保守精气。

《老子》第10章指出,“专气致柔,能婴儿乎?”强调守气在养生中的重要性。对于这句话,金代的赵秉文有一注解:

神不治则气乱,强者好斗,弱者善畏,不自知也。神治则气不妄作,喜怒各以其类,是之谓专气。神,虚之至也。气,实之始也。虚之气为柔,实之气为刚,纯性而亡气,是之谓致柔。婴儿不知好恶,是以性全,性全而气微,气微而体柔,专气致柔能如婴儿,极矣。[20]

此解颇得老子之旨。老子所谓的守气,与养生是密切相关的,养神要虚,守气要柔,如能达到婴儿的状态,当然是最为理想的。因为婴儿“骨弱筋柔而握固,未知牝牡之合而口作,精之至也”(《老子》第55章),婴儿筋骨柔弱而精气充沛,因而生命力旺盛。

怎样保守精气呢?赵秉文认为“气微而体柔”, 这也是很有道理的,其方法即如老子所言:“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河上公章句》曰:鼻以呼吸喘息,当绵绵微妙,若可存,复若可无有。用气当宽舒,不当为急疾勤劳。[:11河上公这里谈的是具体运气的方法,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向来为养生家所认可。

其三,复归于朴。

老子认为,养生不仅要养神守气,还需少私寡欲,从而复归于朴。《老子》第50章说到,为什么“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呢?那是因为“以其生生之厚”,即奢侈淫佚,奉养过厚。《老子》第12章又云: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此章集中说明多欲伤身,不利于养生。是故老子又指出“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44章)人对物质的追求,切不可过度,而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19章)。为了复归于朴,既要反对多欲,还要善于守静。老子认为,治国要清静,养生亦需清静。“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老子》第16章)可见,生命的源头,是以虚静为根基的,养生只有恢复到生命的原始状态,即虚静的境界,才与常道相合。养生者如果真的能够“致虚极,守静笃”,那肯定能够和谐自然,与道合真,从而“长生久视”了。

四、余论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老学研究有了很大的发展,对《老子》的研究已涉及哲学、宗教、政治、美学、史学、气功、养生、管理、谋略、处世、自然科学、环境保护、建筑、军事、经济、法律、教育、伦理、医学、心理学、语言学、逻辑、文学、文献学、老学史等二十多个方面,尽管这些研究成果并不排除研究者的个人认识与主观发挥,但仍足见老子思想的丰富多彩及其重大的现实价值。崔大华先生曾指出:“在现代观念背景下,道家思想在获得新的理解和确认的同时,则显示出它可能会是属于未来高文化、高理性人类的一种哲学选择。[23]任继愈先生则认为,只有站在时代的前沿,具有向前看的眼光、恢弘的学术气度、深厚的科学素养,才能真正读透《老子》,才能真正发掘老学乃至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24]。确实,老子思想具有永恒的、普遍性的意义,当我们今天在思考与建构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它同样可以给我们诸多启示。

注释:

[1]《道德真经义解》卷二。

[2]《道德真经注》卷三。

[3]《老子河上公章句》卷三。

[4]《道德真经新注》卷三。

[5]《道德真经注》卷三。

[6]李霖《道德真经取善集》卷七。

[7]《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卷下。

[8]《老子河上公章句》卷二。

[9]《道德真经注》卷二。

[10]《老子注译及评介》第33页,中华书局1984年版。

[11]《帛书老子校注》第5页,中华书局1996年版。

[12]参《老子“无为而无不为”说新证》,载《中国哲学》第20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13]《道德真经注》卷四。

[14]参见胡曲园《从说到中国古代社会》,《复旦学报》1987年第1期。

[15]参见杨鸿儒《重读老子》第57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16]《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卷下。

[17]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卷三。

[18]《道德真经注》卷三。

[19]《老子河上公章句》卷三。

[20]《道德真经集解》卷一。

[2]《老子河上公章句》卷一。

[22]参熊铁基等著《二十世纪中国老学》第33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23]《道家思想及其现代意义》,《文史哲》1995年第1期。

[24]参见张岂之《老子思想研讨的新收获》,《华夏文化》1994年第1期。

(《武当道教》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