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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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具有河北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历史文化遗产基本纳入保护范围,建设性破坏活动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邢台市和定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定州历史文化街区,唐山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新公布一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意见》明确保护传承内涵,包括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日前,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具有河北特色、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历史文化遗产基本纳入保护范围,建设性破坏活动得到明显遏制,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邢台市和定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唐山市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新公布一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

《意见》明确保护传承内涵,包括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与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明确各类保护重点,划定各类保护对象的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

同时,《意见》提出构建协同发展的区域保护格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长城和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建设、太行山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等,积极推动集中连片地区历史文化协同保护。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等为重点,打造以长城文化为代表的环首都历史文化片区;以石家庄、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为重点,打造以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为代表的冀中南太行山历史文化片区;以廊坊、雄安新区、沧州、衡水、邢台、邯郸为重点,打造以运河文化为代表的运河历史文化片区;统筹雄安新区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重点保护和利用南阳遗址、宋辽边关地道、燕南长城遗址等历史遗存和以雁翎队为代表的红色革命文化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格局基本形成,结合考古遗址公园、遗址博物馆、陈列馆等基础设施或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发掘推广老地名、老字号、历史名人、民间传说等传统文化。

为把各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融入城乡建设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乡建设格局基本形成,《意见》要求进一步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摸清底数,建立省市县三级保护名录,2022年3月底前完成;编制全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各市县要编制专项保护方案;严格管控各类建设活动,市县政府在储备土地时,对可能存在历史文化资源的土地定州历史文化街区,在依法完成调查、勘探、发掘后方可入库;提升城乡建设品质,运用城市设计方法,加强重点地段建设活动管控和建筑、雕塑设计引导,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彰显城市特色,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分类推进活化利用,加大文物开放力度,优化历史文化名城用地结构,引导老字号向历史文化街区集聚,打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精品乡村旅游线路等。

《意见》提出定州历史文化街区,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在城乡建设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作用更加凸显,全省人民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