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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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并于2011年6月1日起施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是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是我国文化法制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现场 卢旭 摄

随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进一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实施,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深入开展,6月1日,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与文化和旅游部共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总结相关经验,并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进行了交流。

为加强非遗保护保存工作

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全面总结我国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经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参照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对非遗保护保存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以来,为加强我国非遗保护保存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了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基础,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重要支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为促进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说。

司法部相关负责同志认为传统文化网站,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是加强文化领域立法的重要举措,为加强非遗保护保存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展现了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

体系基本建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召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定文化自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做出一系列决策部署,铺展开新时代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画卷。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以来,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和各地党委、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不断加强配套法规制度建设,推动法律规定贯彻执行,非遗保护理念深入人心,非遗保护工作队伍不断壮大,非遗传承实践日益活跃,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法律宣传普及工作深入推进。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普法宣传活动。一些地方通过开设媒体专栏解读法律传统文化网站,建设专题网站宣传法律,利用新媒体诠释法律,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受众面和影响力,社会各界参与非遗保护积极性普遍提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解读纳入文化和旅游局长培训班和非遗基层工作队伍、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研修研习培训课程,提高非遗工作者的法律意识。

非遗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健全。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办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联合财政部印发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健全配套政策。全国29个省(区、市)出台非遗保护条例,一些市、县出台地方性法规,有的针对特定非遗项目出台专项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十三五”期间新增地方性保护条例37部。

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完善。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认定代表性项目10万余项,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372项,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已经国务院审批同意,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认定各级代表性传承人9万多人,其中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068人。截至目前,共有昆曲、中医针灸、太极拳等42项非遗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位居世界第一。

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显著提升。实施非遗记录工程,对1365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记录。实施非遗传承发展工程、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培计划、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等重大项目,推动非遗活态传承。坚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设立23个国家级、197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遗及其生态环境进行整体性保护。31个省(区、市)均设立了省级非遗保护中心,全国共建立非遗工作机构2400多个,工作人员达1.7万余人。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积极融入和服务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近千家,帮助贫困人群就业增收。服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医药类非遗贡献千“方”百“剂”。积极开展对外和对港、澳、台交流,探索形成非遗保护“中国经验”,努力做讲好中国故事、促进民心相通的文化使者。

非遗保护传承意识深入人心。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主题展示展演、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全国非遗曲艺周、中国原生民歌节等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面向青少年的非遗主题教育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优秀非遗项目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非遗保护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稳步壮大。

推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

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10年来,为积极推进非遗保护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建设,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中宣部印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十四五”重点项目规划》,深入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国传统节日振兴等23个重点项目;推进中国文化基因体系研究、长江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国家文化记忆和传承”系列记录传播等重点工作,策划推出《中国考古大会》《中国地名大会》《中国的世界遗产》等电视节目、纪录片和图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座谈会召开,努力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十三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工作,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通过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支持表演艺术类、传统技艺类和民俗类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传承利用,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0.2亿元,用于各地136个非遗重点项目的建设;探索非遗活态保护方式途径,积极推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与非遗保护传承相衔接;建立健全“中华老字号”等非遗保护发展的政策体系,厚植非遗保护传承的土壤。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后,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非遗保护投入力度。截至2021年,10年期间共安排77.6亿元,其中2021年安排8亿多元,比十年前的投入增加约一倍,支持非遗项目保护记录、传承人传习活动和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整体性保护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从每年的1万元提高到了2万元。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推动非遗健康发展,将从事非遗生产的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同时将非遗保护、传承与展示等事业,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工作。

“有了政策资金支持,

一门心思搞传承”

今年80岁的“北京评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连丽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后实实在在的受益者。“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在党中央和国务院关怀下,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的支持下,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有了法律保障,我们传承人的传承传播活动,也有了更好的开展和保证,每年还可以依法享受国家和北京市的传承补助共4万元。有了政策资金的保障,就想着一门心思的搞传承。”

据连丽如介绍传统文化网站,过去,她遇到最大的困难就是没有固定的演出场所。因为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遗条例,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区不断扶持北京评书。从2013年至今,累计给北京评书投入了专项保护经费300余万元,并且帮她协调解决演出场所,相继成立了“宣南书馆”等4个评书馆,10年来演出共千余场、4000多个小时,观众计20万人次,其中90%以上都是中青年。

有了书馆,有了固定的演出舞台,也就有了稳定的平台。连丽如专心培养了众多评书演员。北京评书传承梯队已然呈现出二十余人、三代同堂之盛况。这十年来,由于鼓励和支持非遗的传承和传播,媒体也广泛宣传,提高了社会保护非遗的意识,北京评书不仅在书馆演出,也积极走进了千家万户。

“我虽然步入了耄耋之年,但身体尚健,作为一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我深深感恩新时代,感谢国家制定和实施非遗法,让我们这些传承人更有底气和信心,依法保护,依法传艺。”连丽如动情地说。

让非遗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