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侧重于在理论前提的问题即

摘要:

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是先秦儒家的主要理论内容之一,亦是中国传统哲学主要哲学范畴,论题之一,其内容广泛,思想深邃,哲理丰富儒家思想理论的内涵,很好地反映了先秦儒家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内核和理论面貌。本论文主要探讨和分析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侧重于在理论前提,理论内容,理论特质和理论价值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论述和阐释。理论前提。"义"观念与"利"观念在孔子之前的时期,两者不足以形成紧密的关联性,从而不可能构成一组哲学范畴或论题。故,本论文首先探讨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之理论前提的问题,即,"义"观念与"利"观念之关联性何以成立以及义利观思想何以形成的问题。笔者首先对"义"字和"利"字的字义演变作了梳理和阐释,总结出"义"字由"宗教性","宗法性"发展至"自觉性"的概念演变路径,以及"利"字所包含的"中性"(人与自然的互动)和"义理"(人与人的互动)两层含义。进而笔者认为,孔子对周代"德"观念的改造和"仁学"的发明,直接影响着"义"与"利"之关联性的成立以及其"义利观"思想的形成。因为,只有在"义"字表现为它的第三层意义"自觉性"和"利"字进入"人与人互动"的视角时,"义"字和"利"字才会成为对应的价值概念出现。只有"义"字不再表示为一种固定的宗教仪式和"教条"式的行为规范,而是表达一种"自觉性"的追求自我完善及内在人格诉求时,才会真正地用来表达"人"的社会和"人"的世界,进而与"人与人互动"视角的"利"字产生关联和对应,形成一对价值范畴以供人探讨,这其实是孔子继承西周"人文转向"后的另一个思想突破,即,以"人文"的视角来解释和解决"人"的问题。

理论内容。在本论文的第二部分内容中,笔者主要论述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理论内容。承接第一部分对理论前提的论证,笔者在第二部分中主要阐述自孔子开启"义利之辨"后,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理论发展,并以人物为主线:孔子,孔孟之间(曾子,子游,子思),孟子和荀子。在评述先秦儒家义利观的理论发展中儒家思想理论的内涵,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义"观念和"利"观念在先秦儒家思想理论脉络中的发展和深化,并将"义利观"思想从不同的理论维度进行解析。如,曾子将其义利观思想分为"以利为利"和"以义为利"两个价值范畴;子游则在"天下为公"和"天下为家"两种政治模式下,去发展了孔子的"义利之辨";子思在前人理论基础之上,将义利观思想深化为"务内"与"主外"两种方法论的统一;孟子则是在"人禽之辨"和"王霸之辨"的理论框架内阐述了自己的义利观思想;而荀子则在"性伪之分"和"公义"论的价值指向中解析了何为义利观思想。总之,自孔子之后,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不断地得到发展和深化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侧重于在理论前提的问题即,并赋予了"义"字和"利"字更深的理论内涵,从而使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更为宏大的理论框架内得到论证和阐释,最终使"义"观念与"利"观念之辩证统一关系成为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主要理论基调。

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侧重于在理论前提的问题即

理论特质。在第三部分内容中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侧重于在理论前提的问题即,主要论述先秦儒家义利观的理论特质和思想特色。笔者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对其进行论述:其一,先秦儒家义利观所体现的思维方式特点。如,重"和"的整体性思维方式儒家思想理论的内涵,重"现实"的实用理性思维方式,重"天道"的实体性思维方式,重"反思"的内向性思维方式;其二,先秦儒家学派内部义利观之异同;其三,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与先秦各家(道家,法家,墨家)之比较。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正是在以上三个方面中,具体体现出自身学派所独具的理论特质,并在此理论特质中充分地展现了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理论蕴含,进而让我们更为深刻地认识到其理论的发展历程和深厚底蕴。理论价值。在第四部分内容中,笔者主要论述先秦儒家义利观的理论价值。其理论价值主要体现于对先秦哲学的贡献以及对当代的价值影响。第四部分的内容,是对理论前提,理论内容和理论特质的总结,并尝试为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古为今用"提出理论路径,从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当下。在本文的结论中,笔者主要论述了对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的评价,启示和局限性的解读。指出,"人"是"义"与"利"的统一,不可偏废一端。要借鉴先秦儒家义利观中"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新时代背景下完成"道义"与"利益"的结合,既要将"道义"从"利益"的局限中发展出来,又要始终做到"以人为本",尊重个体的合理之"利",从而使"义","利"统一于"人之为人"的价值指向当中。同时,亦是要看到其理论的时代局限性,从而要求我们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先秦儒家义利观思想作出新的解读和改造,以此促进国家,社会的秩序稳定六爻专家,和谐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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