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是一种崇尚自然法而不失

慎子的法家思想道家思想的吸收和演化

“ ”慎子,名到,生于战国中期,其生卒年月尚存疑问。他被学界广泛认定为 源道入法 的重要人

“ ”物。关于他的着作,已经大多散佚,现多以清代钱熙祚修订的《慎子》为 最精审的本子 .他是

“ ”中国法家思想和道家思想的 衔接人物 .从他的思想,我们可以分析出道家与法家思想的关联,

“ ”“ ”“ ”他继承了道家的世界观与 无为 思想,同时“无为而治”是一种崇尚自然法而不失,他把道家的 无为 思想改造为法家的 无为 思

想,将道家对自然规律的被动态度化为对社会规律、社会现实的主动积极的探索和改造精神。

但他的思想与道家有着很大的不同,在对待人违法的态度上,他一反道家法律 的态

度,主张根据社会现状积极制订法律。在人性论上,慎子的性恶论与道家的性自然论有所不

“” 同,他所谓的 因势 也与道家的顺从自然有着很大的不同。

从道家的消极顺从发展为主动地利用人心,利用人的劣根性进行统治和维持社会秩序。

一、对待人为法态度方面

道家一贯是主张法律 “的学派。首先老子在《道德经》中有云: 天之道不争而善

”“胜,不言而善应“无为而治”是一种崇尚自然法而不失,不召而自来,绰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法律滋章,盗贼多

”有。 这是一种崇尚自然法而不信任人为法的态度。道家的思想关于政治法律的中心思想就是

“ ”无为而治,顺应 道 , “”从而达到 无为而无不为 的效果。庄子在这方面的说法更加深入一些,他

“…… ”认为国家的法律应该是以刑为体者,绰乎其自杀也 .这其实就是在说法律应该尽力往自然

法方向靠拢,以至于根本感受不到法律的存在,这岂不是在否认人为法吗?

“而慎子则积极主张建立人为法,以法治国,从国君到子民都遵循法律的规定。 为人君者不多

听,据法倚数以观得失。无法之言,不听于耳。无法之劳,不图于功。无劳之亲,不任于官。

” 官不私亲,法不遗爱,上下无事,唯法所在。

很多学者都认为,慎子提出的法制观根本来源于道家学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慎子在齐国稷

“ ”下学宫学习多年,深受道家的影响。他的法治思想中的 无为 论就脱胎于道家黄老学说,但是

他的思想与道家的法律思想有很大的区别,只是借了道家思想的形体而行法家之实。

“ ”“ ”法家的 无为 非道家的 无为 .“ ”慎子的 无为 是指,让百姓遵循社会现实和人心而制定的法

“ ‘律。法家的 无为',说白了,就是要实现国家专制机器的流水线自动化运转,人民和官吏都自觉

’ ‘’ ‘ ’‘主动地服从君主的立法,这样,就可以 不听君 、 不从官 了。但 君 依然掌握着绝对的权力,

”“”不容违抗与质疑。 同以 无为 为目标,但是其内涵却完全不同。就如法西斯的社会主义和苏

俄的社会主义,都以社会主义为名,但是内涵却截然不同。

至少,凡是遵从同派中人,观点再怎么有异道家和法家思想,一些原则性的思想总不会相左的。

“ ”首先,在政治法律观上,道家之人主张的是人治,并且行 无为 而治,他们对于人的主观能动

“ ”性是持负面看法的,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那

么既然遵从道家思想的人都持此观点,慎子的法制思想就自然不属于道家之言了,因为他首先

赞成君主应该积极观察社会,了解人性道家和法家思想,从而以此制定法律。

其次,他认为,法律并不是出自于天地,也不是遵循自然规律,而是来自于人心,来自于社

“ ”会, 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这是一种朴素的唯物主义观,和老庄

的唯心主义观有所不同。

“ ”最后,他还要求君主要利用 势 ,就是客观条件与权势来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这一点也是能动

的。

从这些方面来看,慎子在对人定法的观点上,并没有和道家有过多的联系,如果说法家的法治

思想源于道家,至少在这方面,于慎子身上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

二、从人性论角度分析

“ ”如果说道家和法家思想, 因为人心是天定的,顺应人心就是顺应自然,所以慎子的法律思想是道家学说。 这

“ ”种观点其实是有问题的。因为慎子的法律观坚持的是,法律必须 发于人间,“ ”合乎人心 .这里

的合乎人心,是指因为人性恶,所以必须对人性进行克制与利用,而不是道家所谓的顺应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