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已制订完毕市政府审定

位于惠州卫校内的东坡亭和东坡居士像

我市力争2014年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将在规划编制、历史名城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展开各项工作。《惠州日报》记者昨日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惠州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已制订完毕,目前正呈送市政府审定。

编制和申报两条以上历史文化街区

按照我市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金华历史文化名城,我市计划通过创建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已制订完毕市政府审定,进一步保护和挖掘惠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风貌,对历史文化名城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传承惠州历史文脉,凸显东江民俗文化、东坡寓惠文化、东樵宗教文化、东江革命历史文化的特色品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提高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构建科学有效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据了解,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主要涉及保存文物情况、历史建筑集中成片情况、保护管理措施、保留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情况、城市历史文化特色与价值情况等5大项的评审。

据《方案》透露,我市将根据评审要求,按照全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层次邀请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委员会的专家指导、审议《惠州市历史文化保护规划》,以及两条以上历史文化街区的编制和申报工作。按照规划要求和专家指导意见,对所涉及的项目进行整治、修缮,尽最大努力保护和彰显惠州城市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同时,对老城区格局、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养时,严格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旧如旧,避免大拆大改金华历史文化名城,能小修的不大修,保存原构件,不滥用新技术、新材料,对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技术做到“四保存”,保持历史真实性。

提高历史建筑级别

《方案》透露,依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整个过程预计历时2至3年。期间,我市将在规划编制、历史名城保护与管理等方面展开工作。

在历史名城保护与管理方面,我市对照历史文化名城评价标准中5大评审指标的各项细化要求,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及古建筑的保护,通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对市区内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甄别,对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实施挂牌保护八字百科,对具备条件的争取申报为省级、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提升市区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数量。同时,尽快划定历史文化街区,并公布历史建筑名录,对街区内有较高价值的历史建筑实施规划保护金华历史文化名城,争取申报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使历史文化街区及街区内的历史建筑级别和数量达到指标要求。

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方面,将对现行的城区建设规划进行修缮,针对名城保护的3个层次,即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制订专门的保护规划,构筑一个从点到面的完整的名城保护体系。同时,研究编制古城保护规划,并遵循保留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我市创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方案已制订完毕市政府审定,制订出详细的整治修缮方案,最大限度地改善古城格局和街区历史风貌。